想寫這篇文章很久了
源頭是去年八月看到 PTT 第三者版的一篇文章 [從惡夢中醒來了]
讀完覺得很有既視感
和前不久一位年輕女性自殺的新聞,或稍微更久遠以前林奕含的事件,驚人地相似
林奕含因為出了那本 [房思琪的初戀樂園],
所以事件的始末多少成了某種公眾議題
半因為好奇半是真的有興趣,我花了一段時間仔細爬梳幾乎所有公開可找到的資訊
包括她出書時的專訪、FB的公開頁面、傳說中她好友的 FB
(可惜我還沒有厲害到能找到她的 PTT id)
總結的感想大概就是我研所時期很喜歡的一首歌:Yummy 的 [承認]
其實我根本不知道 Yummy 是哪個團體 (啥)
但這首歌長存在我的歌單裡,歌詞莫名地貼合著這些悲傷的故事
如果當年林奕含能承認自己就是愚蠢,就是傻了愛上個渣男,
好好面對直視自己身體和心靈流出的血
或許就能降低那些糾結造成的傷害
她在專訪裡談房思琪對李國華,她說: [你能說,這裡面是有愛的成份的]
這樣隱晦,即使躲了再躲她也說不出愛這個字
實則是她對愛的定義實在太高了,對自己所付出的愛的評價也太高了
不能接受自己竟然愛這樣一個醜惡在泥巴裡的東西
想當然耳,真實世界的李國華是不會被法律判刑的
頂多只有道德責任 (這到底能拿來做甚麼)
不能說林奕含付出身體的這項行為(完全)是自願
但讓她走到這裡,最終捨棄了自己,不能說是真實世界的李國華一手主導
在這十數年間原諒不了自己、正視不了事實的,始終是她本人阿
因為有女兒,所以特別關注這些議題
後續又看了包麗事件,等等
覺得心理素質的強大好重要
就是天國之吻裡的那句 [無論發生甚麼事,都不容許別人否定自己的存在]
關於感情,不愛(了)的人就是吃了無敵星星
願意承認愛到渣的也是踏出自我救贖的第一步
最糟糕的就是太愛自己 (或覺得不能對不起父母) 到無法接受/承認自己感情的人罷 (嘆)